“五一”“国庆”前3个工作日设为中小学春秋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7 12:44:00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加大租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允许购房人父母、子女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

2025年按不低于8%增幅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省定基础标准至人均730元;

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弹性错峰休假。倡导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带头休假

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推进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鼓励夫妻共享育儿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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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江苏的新策,
网友们意见不一,
有人建议“全国推广”,
也有人质疑,
孩子放假,家长上班,孩子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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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