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4月30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6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介绍,《办法》延续了现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监管的基本原则,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条件、程序等未作出大的调整,并结合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现状,对监管制度进行细化完善,旨在促进银行卡清算机构健康发展,保障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序运行。
一是坚持法治化方向。《办法》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变更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简化部分申请材料的证明文件,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流程规范,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高水平开放。《办法》与外商投资领域法规制度有效衔接,坚持同类机构同等标准,进一步夯实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制度保障,以开放促发展,促进清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更好服务于对外开放大局和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展业要求,强化业务经营、成员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监管,为机构准入后全流程监管提供制度依据,保障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安全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