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3 12:40:00    

5月3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详情如下↓↓↓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尹才兵

执行案号:(2022)云0112执恢407号

执行依据:(2014)西法刑初字第342号

公民身份号码:510226********249X

身份证登记住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所十六段牟山村8组164号

悬赏金额:如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江军与被执行人尹才兵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4)西法刑初字第342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尹才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2年6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尹才兵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8195617(彭法官)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国辉

执行案号:(2024)云0112执6160号

执行依据:(2024)云0112民初7276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102********3014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913号66栋1单元407室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提供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杨显文与被执行人陈国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4)云0112民初7276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陈国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国辉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8108949(曹法官)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韩宝荣

执行案号:(2025)云0112执恢403号

执行依据:(2017)云0112民初3515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111********2939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船房村一社新村38号

被执行人:韩丽芳

执行案号:(2025)云0112执恢403号

执行依据:(2017)云0112民初3515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111********2923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船房村一社新村38号

悬赏金额:如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能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5000元的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蔡再发与被执行人韩宝荣、韩丽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7)云0112民初351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韩宝荣、韩丽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5年4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韩宝荣、韩丽芳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8195617(彭法官)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宦莲花

执行案号:(2020)云0112执8041号

执行依据:(2020)云0112民初2250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930********1740

身份证登记住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25号蔚蓝印象山庄C36幢3号

被执行人:于磊

执行案号:(2020)云0112执8041号

执行依据:(2020)云0112民初2250号

公民身份号码:131026********3214

身份证登记住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25号蔚蓝印象山庄C36幢3号

被执行人:云南潼源商贸有限公司

执行案号:(2020)云0112执8041号

执行依据:(2020)云0112民初22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6K6N0879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晓东社区雨龙村中林建材城B区2幢5、6、7号商铺

悬赏金额:申请人承诺凡提供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

申请执行人张伟宁与被执行人宦莲花、于磊、云南潼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0)云0112民初225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宦莲花、于磊、云南潼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0年9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宦莲花、于磊、云南潼源商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3985742(周法官)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晓梅

编审:杨艳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