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报表扬!汕头这位法治工作者二十载诠释“复议为民”初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1 21:09:00    

近日,司法部印发通知,对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汕头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科长曾绮玲荣列其中。这位扎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二十载的法治工作者,以三千余件案件的公正裁量、近90%的案结事了率,生动诠释了“复议为民”的深刻内涵。

曾绮玲(左)主持听证

初心如磐:改革前沿的“破冰者”

自2005年3月踏入行政复议领域,曾绮玲便以坚定的政治意识将“复议为民”的初心融入每一次制度创新。2009年,汕头成为全国首批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城市。面对汕头7个区(县)复议案件分布不均的难题,她迎难而上,向上级提出“全市只设一个复议机关”的改革构想,并主笔起草试点方案及10项配套制度,为改革奠定坚实根基。

改革者的脚步从未停歇。2013年,曾绮玲敏锐抓住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优势,参与起草《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率先在全国以立法形式确认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和相对集中复议权运行机制,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发挥“试验田”作用。2019年,她再挑重担,在人员紧缺、案件繁重的情况下,主导起草国内首部行政裁决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在多元解纷领域树起新标杆。

2020年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曾绮玲再次担纲起草汕头实施方案,修订特区复议条例,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顺畅落地。行政诉讼应诉领域同样留下她锐意创新的印记——从2013年的《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到2023年的《汕头市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她推动应诉责任层层压实,府院联动持续深化。

枝叶关情:百姓身边的“解忧人”

“行政复议无小事”是曾绮玲常挂嘴边的话,更是她二十年如一日的行动准则。她深知,那三千余件经手的案件,于她或许是日常工作,但于每一位当事人,都是攸关切身利益的人生大事。这份深刻的共情,驱动她将“复议为民”的宗旨融入每一次办案细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

曾绮玲参与现场调查

面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激烈纠纷,曾绮玲聚焦当事人合理需求,采用“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利用夜晚业主在家时段,她多次带队登门,在袅袅茶香中展开潮汕特色的“呷茶调解”。从法理阐释到“金厝边、银亲戚”的邻里情理,她以耐心和专业融解坚冰,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让期盼多年的电梯顺利落地,更让法治温暖照进市井烟火。

在办理某食品公司工伤认定复议案时,她敏锐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赔偿纠纷症结。聚焦矛盾根源,曾绮玲主动延伸调解,促成企业与受伤员工达成赔偿协议,避免了程序空转。这一举措不仅高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更直接解决了背后的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让企业和劳动者都感受到行政复议的力度与温度。

数据显示,在曾绮玲的带领下,她所在的行政复议应诉团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超过40%,尤其在工伤认定、社保待遇、增设电梯等直接关系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领域成效显著。

曾绮玲参与现场调解

秉公持正:依法行政的“护航员”

行政复议不仅是化解争议的渠道,更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曾绮玲坚持以个案为切口,直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履行复议监督职责,成为推动汕头市依法行政道路上坚定的“护航员”。

2019年以来,经她手出具的纠错类复议决定文书,占其审结案件的10%。每一次纠错,都是对行政机关的一次警示和教育,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她善于运用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等方式,帮助行政机关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曾绮玲还参与组织编制汕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具有代表性的20个典型案例评析及汇编。这是以个案“小切口”推动法治“大进步”的见证,成为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活教材”。

二十年光阴荏苒,曾绮玲始终站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第一线,以专业与奉献推动汕头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曾绮玲直言,司法部的表彰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她的故事,仍在续写;法治为民的初心,始终如磐。

曾绮玲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

南方+记者 蔡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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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沚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