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幕。广东重磅发布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针对影视、演艺市场、动漫影视、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网络视听板块,分类制定六大文件、共87条政策举措,推动广东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九大方向、17条具体措施。该政策明确提出:打造国际一流演艺城市群;培育壮大演艺市场主体;拓展“演艺+”产业链条;推动演艺赋能“百千万工程”;加强演出市场服务保障。这些措施,为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引领方向、保驾护航。
《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现就推动广东演艺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打造国际一流演艺城市群
1.支持广州、深圳打造国际演艺之都。打造广州、深圳双核驱动领跑的演艺产业布局。鼓励广州、深圳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专业演出场所,并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广州、深圳依托举办大型文体赛事、活动契机,推动大型体育演艺场所改造升级,全面提升承演能力和服务功能。支持广州、深圳出台国内领先的演出激励政策,吸引一批顶流的演出活动或演艺项目。总结广州试点经验,推动将营业性演出相关审批权限下放深圳。
2.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演艺交流推广。优化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机制,探索建立演艺活动定期联办机制和年度发布机制,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剧院联盟”“粤港澳大湾区演艺联盟”,促进三地演艺资源互通、演艺活动巡回落地。创新实施演艺人才联合培养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演艺从业人员来粤开展业务。鼓励广东各地发挥优势,引进特色资源,打造演艺品牌。
3.强化演艺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国际人文交流机制,吸引国外优秀演艺节目来粤演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予以补助。支持演出单位组织优秀演艺作品赴境外演出或参赛参会参展,鼓励粤产演艺精品海外巡演,对符合条件的最高予以500万元扶持资金。
二、培育壮大演艺市场主体
4.积极引进培育投资、制作、演出、场馆、中介五类核心主体,推动形成完整演艺产业链。支持打造一批投资出品、内容制作、演出经营、场馆运营、项目推广、票务服务、艺人经纪、落地*承办、演艺装备等龙头演艺企业。优化演出票务与数据服务,鼓励国内大型票务经营企业来广东投资兴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演出票务系统。按照“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统一部署,吸引演艺领域导演、编剧、制作人等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
三、促进演艺市场供给和消费
5.支持引进国际高质量商演项目。各地对引进国际知名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对观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予以奖补,对同一主办单位每年最高予以400万元奖补。
6.支持在粤举办各类商演项目。支持各地引进国内大型营业性演出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当地有关规定,对观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予以奖补,对同一主办单位每年最高予以300万元奖补。
7.鼓励来粤首演多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世界首演、亚洲首演、国内首演或唯一演出地的项目予以额外奖补,对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高品质剧目予以奖补。
8.鼓励创作排演优秀演艺剧目。为国内外知名演艺机构,有影响力的编剧、导演、制作人等来粤创作、排演优秀剧目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繁荣本土艺术创作。
9.支持演艺新业态发展。支持演艺市场主体围绕载体、样式、内容、体验等进行创新,鼓励文艺院团、演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出高品质线上演出。鼓励游戏、电竞、动漫等广东优势产业主体跨界开发演艺新业态。鼓励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民俗文化等,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沉浸式、实景式新形态演出和驻场演出。
四、拓展“演艺+”产业链条
10.丰富“演艺+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各地结合演艺活动发布特色旅游路线,实施“一票通”服务,凭演出票减免景区门票和抵扣酒店、餐饮、购物消费等,与文博场馆优质展览联动,丰富演出消费场景。支持具备相关资质的旅行社联合演唱会举办单位推出“演出+旅游”产品。支持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节目,结合广东特色创排旅游演艺精品,遴选推广一批旅游演艺经典案例。鼓励在历史街区、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开展演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
11.支持科技赋能演出项目。发挥广东演艺装备龙头优势,鼓励演出场所、旅游景区更好运用VR、AI、AR、元宇宙等新技术、新应用、新装备,创新演艺形式和内容。支持演艺企业与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适用于演艺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演艺企业结合低空文旅试点探索开发低空演艺产品。
五、培育演艺新空间
12.鼓励各地通过盘活废旧厂房、空闲楼宇等闲置空间,活化利用商业综合体、剧场影院、园区街区、公园景区、文化文物单位等公共空间,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新”的演艺新空间。优化演艺新空间竣工验收、活动审批等环节。鼓励演艺新空间在演出场景、演出体验、消费业态等方面积极创新。
六、推动演艺赋能“百千万工程”
13.鼓励演艺机构结合农事、时令、民俗等,开展演艺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完善公益性专场演出、营业性演出低价票及学生公益票等补贴政策。办好濒危剧种免费或低价票公益性演出。
七、做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演艺展会
14.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广东省艺术节、珠海艺术节、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青年音乐周等文化品牌活动,打造展示岭南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的湾区艺术名片。支持广州演艺交易会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演艺资源对接平台。依托广东演艺设备产业集群优势,拓展演艺设备产业链条,创新展会形式内容,支持广州(国际)演艺设备、智能声光产品技术展览会等展会做大做强。鼓励深圳与香港艺博会等演艺展会形成联动合作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举办或联合举办演艺展会活动。
八、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
15.鼓励广东演出行业协会、演艺设备行业商会等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协会依法开展相关资质认定,联合专业院校、机构等开展演艺人才培训,建立演艺人才数据库。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信息等优势广泛开展行业调研,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支持演艺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品牌评选活动,组织策划大型演艺活动。鼓励与国际、国内一流演艺机构、行业协会开展交流合作。
九、加强演出市场服务保障
16.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将省级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时限由原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全面落实“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首演地审核通过的,巡演地不再重复审核。出台大型营业性演出退票服务规范,健全退票权益保障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加科学的可售(发)票数量核定方式,进一步增加门票供给。探索建立尾票服务机制。
17.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统筹机场、车站、码头、新媒体等宣传资源,为符合条件的演出企业提供宣传推介服务。发布年度行业发展白皮书。推动属地政府围绕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完善场馆周边临时停车位,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场馆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住宿、环卫、票务炒作等联合监督治理,营造良好演出市场发展环境。
本政策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商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业务办理联系人:
陈万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处长 电话:020-37803322 手机:13126484585
旷婷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电话:020-37803366 手机:13424037173
邮箱:wl_gdwltscc@gd.gov.cn
文|记者 黄宙辉